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并且要约的接受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而要约的接受可以是口头或书面表示接受,也可以通过行为表示承诺。在要约收购中,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需要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而收购人则需要委托证券公司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一经做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要约已经接受,合同已经成立。
要约的撤回
根据《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如果要约已经被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人就无法再撤回要约。
要约的定义及类型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
受要约人的接受方式
受要约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表示接受要约,也可以通过行为表示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可以以行为作出的除外。
受要约人的接受方式需要符合要约所规定的要求。
同意接受要约收购的股东的相关手续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预受股东需要申报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通过股份托管的证券账户进行操作。
文章总结:
要约收购是指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提出的收购要约。要约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但一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要约即具有约束力,不可再撤回。要约的接受可以是口头或书面表示,也可以通过行为表示承诺。在要约收购中,同意接受要约的股东需要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而收购人则需要委托证券公司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以上是关于如何接受要约收购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