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后未成交的处理方法:
可继续挂单并等待成交;
可撤销委托后重新委托。
如何撤销委托:
在交易软件中选择相应的委托订单,并提交撤单申请;
撤单后,未成交部分的资金立即解冻。
撤单的时间限制:
集合竞价时间(20-25)不接受撤单申报;
午间休市时间(30-00)不接受撤单申报;
深市股票的57-00期间不接受撤单申报。
如何重新委托:
在撤销委托后,根据实时行情和市场变动,在交易软件中设置新的委托价格;
可以根据卖一或卖二的价格重新委托。
委托成交原则:
时间优先原则:较早委托的订单先于较晚委托的订单成交;
价格优先原则:较高买入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入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
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原则:若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则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交易时间限制:
若在交易时间内撤销委托,则撤销立即生效;
若在交易时间外撤销委托,未成交部分的委托自动失效。
资金解冻:
撤销委托后,未成交部分的资金会立即解冻,返回投资者的账户。
当股票委托未成交时,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挂单,等待成交,或者撤销委托后重新委托。撤销委托可以通过交易软件提交撤单申请,撤单后未成交部分的资金会立即解冻。撤单时间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集合竞价时间、午间休市时间和深市股票的特定时间段。重新委托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实时行情和市场变动设置新的委托价格,也可以参考卖一或卖二的价格进行委托。委托成交遵循时间优先原则和价格优先原则,若只有市价申报,则采用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撤销委托后,未成交部分的资金会立即解冻返回投资者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