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卫星股票被市场操纵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等。这些操纵行为引起了证监会的关注,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和相应的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特点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常常具有以下特点:
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频繁交易,连续买卖。
买卖金额巨大,赢亏金额也是天文数字。
操纵者利用融券交易等手法进行操纵。
证监会对操纵市场案件的处理
证监会对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具体案例包括:
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国海证券”、“暴风科技”、“全通教育”等上市公司的操纵行为。
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进行调查审理,并对金建勇等自然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处罚。
中国卫星股票被市场操纵的案例揭示出了市场操纵行为的存在。这种操纵行为常常具有层层转账、连续买卖,金额巨大等特点。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证监会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对涉嫌操纵市场的个人和公司进行了处罚。然而,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