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单位如果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爆破作业,需要履行一系列的手续和要求。下面将详细介绍办理跨省爆破分公司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向有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爆破作业单位在准备进行跨省爆破作业之前,需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以及单位的基本信息等。
审查和核发许可证
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申请后,将进行20日内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将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作为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工商登记和其他手续的依据。
办理工商登记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爆破作业单位的许可证作为材料之一。工商登记需要在3日内完成。
建立民用爆破作业信息系统备案
爆破作业单位需要将跨省爆破作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爆破作业地点、爆破作业起始日期等,通过民用爆破作业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爆破资质等级划分
根据相关规定,爆破作业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爆破资质等级才能进行作业。资质等级的划分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进行。
处罚措施
如果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进行爆破作业却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公安机关,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罚金额会根据具体情节而定。
跨省的爆破分公司办理需要先向有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后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可进行工商登记,并在民用爆破作业信息系统备案。爆破作业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爆破资质等级,否则将受到处罚。办理过程中需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未事先报告行为等,将可能面临处罚措施。
参考文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