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受买卖申报并一次性进行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有两项,即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属无法立即成交的委托,且在该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在股票交易中,集合竞价主要是为了确定开盘价,并为后续的连续竞价阶段提供参考。
集合竞价时间段
股票集合竞价是在交易日的上午15到25进行的,深交所还包含了57至00的集合竞价时间段。
集合竞价的申报与撤销
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投资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交买卖申报,而这些申报是可以自由撤销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在这个时间段内选择合适的价格进行委托申报。
集合竞价的目的
集合竞价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当天的开盘价。开盘价是当天交易的起始价格,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在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心理价格进行买卖申请,以期望能够获得一个理想的开盘价。
成交量最大原则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之一是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即在集合竞价中,系统会根据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的报价以及报价数量,寻找一个能够使得成交数量最大化的价格。这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选择一个合理的价格,并提交相应的委托申报。
价格优先原则
除了成交量最大化原则外,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还包括价格优先原则。根据该原则,高于成交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将无法立即成交,属于无法满足当时报价的委托。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公平和合理性。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的关系
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大部分交易是在连续竞价期间完成的。集合竞价主要产生开盘价,而接下来的连续竞价阶段才是股票交易的主要阶段。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会在连续竞价阶段继续参与交易。
股市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市场中进行的一种竞价方式,目的是为了确定开盘价,并为接下来的连续竞价提供参考。在集合竞价中,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心理价格进行买卖申请,并根据成交量最大化和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价格。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股票交易的完整流程。